由于阿彩来的时候身材苗条,肤白貌美,所以在唐人街是非常受欢迎的,而且由于太受欢迎,当时旧金山的单身矿工多半都知道这个叫做阿采的,只要阿采出来接客,他们就很兴奋地丢下他们手下的活,不远百里也来看她,有钱的就可以跟她过夜,没钱的远远的隔着人群看一眼,那也觉得很满足了,毕竟是从祖国来的妹子,肯定是觉得很亲切。

    所以她的价格是一夜一盎司的碎金子,约和美元18刀。

    因此,就算出去上交的部分,短短的几年,她也赚了许多钱。

    后来从帮会中独立出来,有趁着一个机会回到香港,到处炫耀说旧金山是能让人发财的地方,最后又呆了四十多个女孩过来,她变成了坐着数钱的老鸨。

    也就是偶尔有熟客或者是有些身份的人来了点名阿彩才会出来接客。

    点了菜之后,乔和庸吩咐了一声,陈年就麻利的从锅里盛出阿彩点的啫啫鸡。

    又在另一个碗里盛了饭。

    “阿彩姐,你的饭菜。”

    乔老爷子则是从锅里盛了飘仙浓郁的老火靓汤出来。

    对于光荣饭店来说阿彩显然也是熟客了,现在不缺钱,就算是顿顿都来光荣饭店下馆子也是吃得起的。

    因此阿彩和陈年也算是熟悉了。

    只是,阿彩感觉今天的陈年有些不太一样,因为以前陈年是很腼腆的,虽然长得高大帅气,可基本只是窝在后厨里面,就算是出来也基本不说话。

    甚至阿彩来了,对方连看自己一眼都不敢。

    但今天......陈年居然跟自己说话了!

    这让她不禁有些好奇。

    “小年,你也不小了,今年有十八了吧?姐姐也没什么能给你的,要不改天去姐姐那里,姐姐给你找一个漂亮的,破了雏儿再给你包个红包?”

    陈年:“???”

    “阿彩姐不要说笑了,我还要看店呢。”陈年略带一些不好意思的说道,确实这几句话直接破了陈年的防,让少不经事的他多少有些不自在。

    “呦,小家伙还挺有野心的,要不彩姐亲自来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