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听泉看过原身的银行卡。
自从领了结婚证,每个月都有五十万的生活费入账。
阮以秋早就实现财务自由了,却把自己的存款和这些钱分开,坚决不动所谓的生活费。
这是因为过不去心里那道坎。
阮以秋始终觉得一旦她用了凌昊臻给的钱,就等于承认他们的包养关系。
那就再也没有机会平等地和他相爱了。
她的认知看起来没有错。
但是,她不用这些钱,他们就能正常相爱吗?
虞听泉的答案是,不可能!
自从第一笔五十万转出去,凌昊臻对她的印象就已经确定了,或者说在更早之前,在她答应做替身的时候,就不存在相爱的可能。
——他把她当宠物,当工具。
直到大结局,他才幡然悔悟,对着遗照痛哭流涕,承认阮以秋是他的妻子。
有什么用呢,能把死人哭活吗?
而且那个时候他们早就领过离婚证了。
这段婚姻在法律上是真实的,然而法律只能保障她合法妻子的身份,很难保障她实际得到的待遇。
现实相处中,那一次次辱骂和殴打,凌昊臻的不信任和翻脸无情,夺走了她生存的希望,让她贫病交加,在绝望中死去。
总共四次。
在血淋淋的人命面前,虞听泉心里早有计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