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rsing小说网>穿越历史>重现人生 > 第105章 两种惩罚
    除了这件喜事以外,还有一件不是喜事的喜事:那就是青山帮的破灭被官方正式定性为——内讧。
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这年代的人常常会处于两个极端。除了啥事也不干的混子以外,还有相当的工作狂存在,比如钟斌的爸爸钟奎。

    虽然在现场叶丛已经得到了青山帮内讧的论断,但在事后钟奎仍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。当初叶丛在离开的时候还是有些匆忙,虽然已经尽可能地加以掩饰,但不可避免的仍在现场留下了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但奇怪的是,即使物证表明事情并不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样简单,但青山帮的口供却出奇的一致:内讧。当事的双方分别是名为李军的头目和十八名青山帮帮众。

    然而,每当钟奎看到那一堆厚厚的笔录的时候,都有一种破口大骂的冲动:一个最基本的问题——李军的手断在捅人之前还是捅人之后,连这点都不能在口供上取得一致,这帮混蛋当他是傻子不成?

    但上面要求迅速结案的压力很快的下来了,此案是以盗窃立案的,对于这点,已经是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上面认为这就可以了!

    至于罪犯们受到人身伤害……都说他们是罪犯了,既没有立案又没有原告,留条命在已经算他们走运了,还要什么自行车!

    钟奎是个固执的人,私下里也曾套过几个小喽啰的话,眼看着谈话对象口气松动好像要吐露真情,但只要回拘留所里呆一晚上第二天再去看,谈话对象十有**会变得面目全非——那脸肿得跟猪头一般,简直与前一天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问到怎么回事,他们一口同声地回答:是前一天审讯的时候被警察打的。钟奎那个气啊,他是动过手不假,但不会笨得去打脸这样明显的部位啊!

    虽然这年代上级对刑讯逼供的行为并没有太多的追究,但这事也明显不益再追查下去了,不然真被这几个垃圾反咬一口,那可就得不偿失了。

    于是,内讧事件也就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青山帮一干人等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被判处长短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刑期最长的,当然是李军了,除了盗窃首犯以外,还付加了重伤害的刑罚——谁让他带三棱刮刀了呢。

    至于那个负责销赃的哈蟆,当然也在其中。客运站与他的房屋租赁合同自然也终止了。

    这起盗窃案的受害者大部分都是国有单位,所以影响巨大,最后连累客运站的管理层也受到交通主管部门的训斥,罪名是有卖无查,无意之间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。

    得到了这个消息,叶丛心中一动,他的原则是:有便宜不占王八蛋。

    他打到李霸王,求他从交通局找了一个关系,同时隐晦地亮了一下县公安局的旗号,最终以优惠的价格将这处房产拿到了手里。

    房子条件一般,把录像厅的附属设备搬空后就剩了一个空架子。但他看中的是临近客运站、人流密集的地理优势,在这样的地方,干什么都能来钱。

    但是,他的目的真是为了挣钱吗?

    答案当然是否定的!钱这东西,他前世里见的太多了,如果重生一回还是追着钱走,那也太无趣了点。